联盟章程
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产教联盟章程

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产教联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澳门永利赌场突破》《澳门永利赌场》《澳门永利赌场》,更好地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力资源支持,现组建“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产教联盟”。为规范联盟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联盟名称: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产教联盟。联盟英文全称为Industry and Education Alliance of Industrial Internet and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第三条 联盟性质:联盟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中心指导下,以推进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水平快速提升为目标,以互利共赢为原则,以校校、校企、校政深度合作为主要形式,以电子信息产业的人才培养、产学研用创结合为主要内容,由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联合全国电子信息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政府组织,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以契约为保证组建的跨区域、多功能、多层次、综合性的非法人产教联盟。联盟成员单位的产权、所有制、人事行政隶属关系等不变。

第四条 联盟宗旨:联盟以国家教育大政方针与电子信息产业政策为指导,秉承互信互惠、优势互补、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合作理念,创新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融合效应、规模效应和体系效应,促进教育链、产业链和人才链的有机融合,建立政府、行业、企业、院校深度融合的平台,适应产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实训设备配置水平,拓宽就业渠道,建立起适应市场、立足行业、依托企业、强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现代职教体系和模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职业院校对企业员工培训和技术服务;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劳动者素质,促进电子信息行业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电子信息行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打造电子信息行业职业教育品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电子信息职教体系,服务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第五条 联盟地址:澳门永利赌场内(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3号)。

第二章主要职能

第六条 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产教联盟的主要职能

1.建立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对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各自的资源优势,通过产业与专业、研究与教学、培养与就业相结合等方式,将企业、职业院校等联盟主体和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紧密连接,通过“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论坛”,围绕产教联盟对接重大事宜,推进产教联盟对接合作机制构建与落实。

2.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积极探索联盟运行机制、校企合作办学机制,校企共建“校中厂”“厂中校”“双师工作站”,开办“企业冠名班”“定向培养班”“现代学徒制班”等形式多样的联合办学;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切实加强“校中厂”“厂中校”等联合办学的运行管理,推动职教体制与机制创新。

3.推动工业互联网和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与建设。围绕“中国制造2025”“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业互联网APP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江苏省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等重大战略,主动对接产业链、创新链需求,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积极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和劳动者培训。

4.创新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相关专业发展模式。打破单一专业门类限制,促进专业交叉融合,推动专业集群发展。组织行业、企业、职业教育专家把国际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模式与技术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联盟成员单位定期对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领域一线岗位人才的培养目标、技术技能培养方案、岗位目标、知识结构及学生学习评价体系进行研究修订,开发电子信息产业及相关专业中职、高职、本科衔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和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系列化教材等,贯通培养电子信息行业技术技能人才。

5.建立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产教实践平台。联盟内成员突出与地方、园区、行业组织的深度和系统性合作。促进仪器、设备、信息等资源共享,建设集成实践实训、技术服务、创新创业、产业教育于一体的产教融合实践大平台,成为行业、区域乃至全国教育培训中心与实训中心、技能鉴定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中心。

6.建设高水平的教科研队伍。突出校企联动,集聚引育技术技能大师。在联盟内部建立专业教师、专家、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资源库,开展人才交流,定期组织学术和技术专题研讨、校企结对联系交流、合作研发、合作培训,推进教科研队伍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建立教师校际交流与联合培养机制,支持教师到企业兼职,选聘企业技术带头人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实现高职教师与企业技术专家双向流动、良性互动、多栖发展,全面提高教科研队伍整体素质。

7.建立联盟人才需求信息对接发布制度。联盟要及时沟通企业和院校供需诉求,在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中,结合行业的法规与职业标准,推广行业的先进技术,以适应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技术应用能力的新要求;根据用人单位的个性化需求定制培养人才,提供企业所需人才的技术储备,满足产业发展对人力资源增长的结构性需求。积极发挥联盟的资源、人才、合作优势,针对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和产业特点,变输血为造血,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8.组建联盟学徒制人才培养平台。共同开展企业信息化服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共同参与资源库、在线课程等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共同承担学生实习实训教学,提升理论教学与技能实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9.组建全国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培训平台。着力开展以企业信息化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为重点的“四技服务”培训。校企协同在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课题研究、项目推进等方面加强合作。校企要协同攻关,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形成业界广泛认可产业技术标准,提升产业创新竞争力。校企要共同开展企业信息化技术与产品研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转型升级。

10.组建全国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平台。牵头申报组织云服务、全国工业APP设计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赛项,促进企业信息化技能人才创新能力培养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11.组建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技术应用研发平台。以电子信息产品基板装联、检测等制程为载体,探索离散型制造业企业以生产设备网络化、智能化为基础,应用机器学习技术分析处理现场数据,实现设备在线诊断、产品质量实时控制等技术的应用研究;探索流程型制造企业以建设全流程、智能化生产管理和安防系统,实现连续性生产、安全生产的智能化管理等技术的应用研究;探索网络化协同制造平台,增强人工智能引领下的人机协作与企业间协作研发设计与生产能力等技术的应用研究。

12.推进贫困生就读高职“星光计划”。引导贫困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的贫困高中毕业生到联盟高职院校接受职业教育,制定相关保障政策;推进联盟内西部中职与东部高职校对接培养行动,提高西部地区技能人才整体数量,为西部地区脱贫提供人才支撑。

13.推进贫困毕业生就业“星光计划”。每年推荐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到联盟内企业就业。联盟内职业院校制定相关政策给予贫困毕业生必要的政策倾斜和求职经费补助。

14.推进脱困帮扶自愿行“星光计划”。积极吸纳一批对口贫困县的相关学校、企业作为特邀成员加入联盟,鼓励联盟内优质企业、示范与骨干院校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在办学条件改善、师资队伍建设、技术升级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特定成员的定点帮扶。

15.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融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人力资源开发组织中,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提高联盟统筹运用国内国外资源的能力和水平,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教育合作。鼓励联盟内成员单位与国(境)外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开展全方位合作,建立同发达国家(地区)在职业教育、技术、产业领域的对话机制,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师资培训、科技创新,共建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产学研平台,促进职业教育与国际接轨。

16.服务“走出去”企业。加快引进国际实质等效的认证体系、专业课程、教材和数字化资源,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培养适应“走出去”战略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更多国际化实用人才。

第三章澳门永利赌场

第七条 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产教联盟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理事长负责制,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下设信息化技术应用推广中心、教育培训中心、职业教育未来课堂研究中心、招生就业服务中心等部门。

第八条 理事会由各成员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担任理事。理事代表本理事单位参加集团工作及活动。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若干名、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若干名。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理事会由常务理事推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

第九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会议方为有效。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理事长提议,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召开临时理事会。在召开理事会期间,理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理事长主持会议。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形成的决议分别须经全体理事或常务理事的一半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条 常务理事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

第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产生和撤消罢免联盟领导机构成员;

3.研究制定联盟的工作计划;

4.审议常务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5.制订联盟规章制度;

6.推动校企合作、校际合作,管理企业出资建设的项目;

7.审议通过联盟理事或常务理事提出的议案;

8.审议和决定集团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

1.执行联盟理事会决议;

2.实施联盟年度工作计划;

3.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向理事会提交职业教育发展议案;

4.审议和接受新的成员单位,提交理事会通过;

5.决定理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主要内容;

6.讨论和决定联盟的有关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 秘书处是联盟理事大会及其常务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理事长所在单位。秘书处设秘书长,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集团成员的联络协调工作;

2.筹备组织理事大会和常务理事会议,负责起草会议文件;

3.收集、发布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信息、人才供求信息;

4.负责集团的宣传和档案等工作;

5.负责完成理事长、副理事长交办的日常事务工作;

6.创办集团网站并维护其正常运行;

7.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服务,定期举办校企联谊活动。

第十四条 理事长全面负责并主持联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召开联盟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2.实施联盟年度工作计划;

3.向联盟理事会作年度工作报告;

4.主持联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做好有关工作,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执行联盟理事大会的决议;

2.落实联盟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企业信息化推进、电子信息人才需求调研;

4.做好分管工作;

5.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产教联盟由法人单位会员组成。凡承认联盟章程,愿意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有意为职业教育做贡献的具备法人资格的院校、企事业单位、政府组织、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均可申请参加。

第十七条 加入联盟的程序

1.提交加入联盟的申请书;

2.经联盟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3.颁发联盟成员证书。

第十八条 联盟成员单位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章程修改、发展规划、合作方针、目标实施等联盟的重大问题有提出意见建议和参与讨论的决策权,对联盟的工作有批评权和监督权;

3.有权使用“联盟”的统一标志和品牌,并可以联盟的名义开展有关活动;

4.优先享用联盟提供的资金、技术、信息、场地、设施等各种资源,优先选择、使用联盟内各种专业技术人才;享有联盟规定范围内的投资决策和利益分配方面的权力;

5.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有权向联盟理事会提出在产品开发、项目申报、员工培训或教学、实习、招生、就业、师资、教学设备等方面的支持请求和帮助议案;

6.联盟内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对联盟内院校优秀毕业生根据需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联盟内院校在招生过程中,对联盟内成员单位职工子弟可按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根据联盟发展的需要,可在企业、院校等单位挂牌设立“校外实训基地”“就业基地”“产学研合作基地”“培训基地”等,为联盟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9.应联盟需要,在企业、院校等成员单位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选派专业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参与联盟组织的行业标准制定、专业标准制定、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援助、学术研讨等工作,所产生的成果、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可另签具体的合作协议;

10.有义务向联盟提供现代电子信息澳门永利赌场资料,反馈行业发展情况,通报相关工作进展,完成联盟交办的工作任务。

11.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九条 联盟成员单位义务

1.遵守本章程及联盟成员之间签订的各项协议合同;

2.执行联盟理事会决议;

3.向联盟提供电子信息澳门永利赌场资料,反馈行业发展情况,通报相关工作进展,完成联盟交办的工作任务;

4.树立联盟良好形象,保守联盟商业秘密,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

5.为联盟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6.各企业成员单位原则上成为联盟内院校的实验实训与产学研基地。

7.联盟成员单位推荐1名代表担任理事(原则上由成员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领导担任),理事任期3年,理事代表其所在单位参加联盟的会议及有关活动。

第五章经费及使用

第二十条 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产教联盟经费来源

1.政府有关政策和财政资助、项目资助;

2.社会资助或捐赠;

3.联盟发起单位的经费拨入;

4.联盟成员单位的捐赠或经费资助;

5.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6.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 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产教联盟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

第二十二条 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产教联盟经费由集团发起单位的财务处进行管理,根据该单位的财务制度使用经费。

第六章终止程序及财产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产教联盟因不可抗拒原因或其他原因需终止活动,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四条 联盟终止后的剩余经费,须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清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职业教育事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产教联盟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自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产教联盟成立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九年六月